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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263号)精神,我区专业技术人员2008-200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将把知识产权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对知识产权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规划,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相关条款,依法申报和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其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现将全区2008-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按照省人事厅、省知识产权局的统一规划和市人事局的安排,我区2008年、2009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
学员按以下步骤操作参加培训:
1、学员登陆绵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络实名:绵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 www.mypx.org了解网上学习相关要求。
2、学员填写“培训学员登记表”,按要求注明本人基本情况。
3、学员通过市继教中心指定的银行帐号汇款,汇款时写明本人姓名、参训年份和身份证号码。
4、学员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授权下,进入学习系统,在线或下载学习资料(含视频文件和文字资料)。
5、学员学习后,参加相应年份的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网络自动记录成绩并作为培训合格依据,如不合格,可在本年度内免费补考两次。经两次补考均未合格者,须另行缴费。
三、培训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2008、2009两年的公需科目培训合并进行,两年只培训一次。原则上均参加2008年度的网络培训,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网上学习和考试。
四、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2008-200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将把知识产权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采用国家人事部人事人才网提供的视频资料和市继教中心相关教师编写的文字资料作为授课教材,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法——专利侵权与司法保护》、《著作权纠纷、侵权与司法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政策与措施》等。
五、培训学时登记
知识产权学习按2008年、2009年两年时间规划,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两年中只参加一次网络学习、考试,网络学习时间长短自定,以网上考试合格为标准。网络学习考试合格后,按40学时进行登记。
六、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收费标准的函》(绵价函[2005]49号)精神,一次性收取2008年、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费100元,另收课件制作及证书办理等费用30元。
绵阳市涪城区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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